


广州歌舞剧院前身为广州歌舞团,成立于1965年,曾被《光明日报》誉为“羊城的一束鲜花”。始终坚持“剧目立团、人才建团、市场兴团”的发展理念,汇集了众多优秀艺术人才,开展传承创新、独具匠心、精益求精的艺术实践,创演了一批精品佳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代表作品:舞剧《龙·舟》《醒·狮》《英歌》《星海·黄河》、舞蹈叙事诗《广州往事》、音乐剧《星》《西关小姐》《和平使者》、舞蹈诗《岭南行走》、小舞剧《醒》《英歌》、歌曲《请到天涯海角来》《兄弟姐妹要团聚》、舞蹈《英歌舞》《围屋·女人》《陪伴》《归》《红棉红》《平湖秋月》《越舞新韵》《丝路彩瓷》等。曾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全国歌剧舞剧音乐剧优秀剧目展演一等奖、中国戏剧节“中国戏剧奖·优秀剧目”奖、入选全国舞蹈展演、全国优秀舞剧邀请展演、中国舞蹈“荷花奖”舞剧奖、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岭南舞蹈大赛金奖、广州文艺奖等。
近年来全力推进专业化、品牌化、多元化的综合发展道路,导演策划及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大型主题活动;肩负着广州市重要的国内外文化交流演出任务,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与发展岭南文化、推广与传播广州文化的艺术实践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