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参演、委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15各申报单位:
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坚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宗旨,追求“经典一流、探索创新”理念,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原则,吸纳中外名家名团展示优秀文化艺术成果。为做好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委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2021年3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各院团、演艺机构和演出剧场。
三、参演项目申报要求
1、由著名编、导、演联手打造的新编原创优秀剧(节)目。中外各类具有代表性并经过重新创排的经典剧(节)目。
2、国外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代表国际水准、具有经典和现代相融合特点、鲜明地域风情和探索创新的剧(节)目。
3、国内代表国家水平、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反映新时代中国精神和时代风貌、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的优秀剧(节)目(如获得重要奖项和最新创排的原创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类作品)。
4、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推动打响“上海文化”品牌的剧节目,包括紧扣“建党百年”主题、体现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及响应国家重要战略思想、重大纪念日和节点而创作的优秀剧(节)目;鼓励首演。
四、委约项目申报要求
1、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人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弘扬民族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有利于中华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
3、体现上海文化底蕴和海派文化精神内核,反映上海城市精神风貌,表现不同历史时期上海的名人、名家、名著的风采,并具有历史、文化价值。
4、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合国际与国内文化合作发展趋势,并为繁荣上海文艺原创助力,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五、申报资料
1、表演团体、演出剧目、主创人员、主要演员的文字简介、获奖介绍等宣传资料(中英文);
2、舞台剧照(彩照)、全剧视听光盘等资料;
3、演出概况及观众、专家和媒体的反映;
4、演出队伍的人数及人员组成、舞美条件等具体情况;
5、2022年创排的新剧目,需预报剧本、主创演人员情况简介以及排练和演出计划。
六、填报须知
1、演出档期须安排在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期间。
2、填报时需写明具体的演出团体、承办机构名称,项目类别及内容、演出长度及拟定演出日期、拟选演出场所等。
3、在艺术节期间的演出场所由艺术节中心统筹管理,填报单位不要先与拟选演出场所签定正式租场协议。
4、填报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表》、《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委约剧目申报表》为准(加盖公章)。
5、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如有2022年新创剧目规划信息,望请一并提交,保持沟通联系)。去年已申报的项目申报作废,如要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七、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出展览部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08室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720399
电子邮箱: pedep@artsbird.com
联系人:杜鹃、乔霏斐、汤舒琰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年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新创剧(节)目规划信息表》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