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参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16

各申报单位:

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坚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宗旨,追求“经典一流、探索创新”理念,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原则,吸纳中外名家名团展示优秀文化艺术成果。为做好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16日-- 2020年3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各院团、演艺机构和演出剧场。

三、推荐要求:

1、由著名编、导、演联手打造的新编原创优秀剧(节)目。中外各类具有代表性并经过重新创排的经典剧(节)目。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代表国际水准的具有经典和现代相融合特点、鲜明地域风情和探索创新的剧(节)目。

3、国内代表国家水平、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优秀剧(节)目(如获得重要奖项和最新创排的原创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类作品)。

四、申报资料:

1、表演团体、演出剧目、主创人员、主要演员的文字简介、获奖介绍等宣传资料(中英文);

2、舞台剧照(彩照)、全剧视听光盘等资料;

3、演出概况及观众、专家和媒体的反映;

4、演出队伍的人数及人员组成、舞美条件等具体情况;

5、2020年创排的新剧目,需预报剧本、主创演人员情况简介以及排练和演出计划。

五、填报须知:

1、演出档期须安排在2020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期间。

2、填报时需写明具体的演出团体、承办机构名称,项目类别及内容、演出长度及拟定演出日期、拟选演出场所等。

3、在艺术节期间的演出场所由艺术节中心统筹管理,填报单位不要先与拟选演出场所签定正式租场协议。

4、填报以《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表》为准(加盖公章)。

5、填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如有2021年新创剧目规划信息,望请一并提递交,保持沟通联系)。

六、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展部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08室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720514  

传真:021--62720539 

电子邮箱: pedep@artsbird.com

联系人:杜鹃、乔霏斐、汤舒琰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表.doc

2021年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新创剧(节)目规划信息表.doc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