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媒体舆情监测与收集服务招标公告

2018-06-04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自1999年至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成功举办了十九届,今年十月将举办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下称“委托方”)是艺术节的常设机构与运营机构。主要负责每年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筹划与运作。目前,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在积极筹备中,为全面掌握艺术节舆论宣传动态,做出正确的舆论引导。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招标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媒体舆情监测与收集服务单位。

参与竞标的执行单位,及获标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受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媒体舆情监测与收集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在2018年9月20日至11月27日期间,收集有关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媒体报道剪报。10月20日至11月23日,在对每篇报道进行褒贬和内容分析的基础上,提供《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每日舆情》专报。

2、剪报信息包括:资料的题名、正文、出处、日期、作者、版别、原版黑白扫描等内容。

3、剪报以定制网站提供,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访问,重要报道高亮显示,支持全文检索。

4、遇重大突发媒体事件或负面报道,短信或微信第一时间通知。

5、艺术节闭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艺术节整体媒介报告。

6、艺术节闭幕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剪报原版复印和网站截图,并装订成册,快递送达。

三、相关工作进度

1、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媒体舆情监测与收集工作6月进行,初步安排为:

(1)6月11日,开始征集

(2)6月18日,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6月25日左右组织评标;

(4)6月下旬前完成评标,确定受托方,受托方于9月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开展相关工作;

(5)11月下旬,递交媒体报道报告。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明细表;

(4)报价服务报告(含创作设计稿或效果图);

(5)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三份。

五、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与受托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付清第一期;第二十届艺术节开幕一周内支付第二期;第二十届艺术节闭幕一周内,支付余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竞标进入初选的单位,最终未能入围的,委托方将该单位作为本届艺术节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要求,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如因受托方方面造成的损失及问题,由受托方负责。

3、有意参与竞标的设计公司可将投标方案送达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7室)

委托方执行单位: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