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1-18

各申报单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拟于2024年10月至11月举行。

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秉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的办节宗旨,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原则,坚持“经典一流、探索创新”的内容定位,鼓励视觉艺术领域的中外艺术家佳作、新作以展(博)览形式在上海展出。展(博)览板块的申报以不断提升艺术节作为综合性国际节展的平台功能为目标,立足本土的同时放眼全球,既注重申报项目在内容上的“艺术性、国际性、创新性”,鼓励首展新展,同时也致力于充分调动全市的重要艺术场馆和中外艺术机构与品牌齐聚艺术节,持续优化艺术节在视觉艺术的全球资源配置能级和影响力助力打造金秋“全球艺场·上海时间”,持续推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上海文化”品牌建设。为做好参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各博物馆、美术馆及展(博)览组织机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第二十三届艺术节参展项目的展(博)览项目的(主要)展期须处于10月至11月上旬期间,其中项目开幕日期应在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期间为宜,项目结束日期不限。

2、申报项目分为艺术展览和艺术博览会两个项目类型,主题及艺术创作形式不限,要求策展理念清晰,参展作品内容健康,同时具备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创新性。

3、鼓励具备下述特点的艺术展(博)览项目积极申报本届艺术节,包括但不限于:

(1)具备鲜明的时代特征与民族文化特色的中外优秀艺术项目,如积极展示共建一带一路成果,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反映中外重要文化交流作用的主题创作等;

(2)以上海为首展地的中外艺术大师作品新展,以及国内外最具代表性的重要艺术机构的国际巡展;

(3)有助于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提升城市大美育建设,体现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及响应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要发展战略的优秀艺术项目;

(4)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同时增进中外文明互鉴,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艺术项目;

(5)反应视觉艺术领域研究与发展趋势,有助繁荣艺术市场创新发展的艺术项目。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策展方案,包括策展理念、展陈动线、参展艺术家介绍及参展作品清单(含图片、视频)、主办方及策展方介绍、展览合作授权书(如涉及)等;

2、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举办场馆信息及场地协议、展期活动安排、展览批文等;

3、项目宣传方案,包括宣传文案及图片、视频素材,视觉设计方案(海报、画册等)、开幕安排、媒体合作计划等。

五、填报须知

1、须根据相关要求填报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印发的《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为准,申报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于截止申报日期之前报送至指定地点。

2、申报项目须经艺术节组委会组织的专家委员会遴选后择优入选,各申报单位须积极配合遴选工作的开展。各入选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具体事务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落实,艺术节将为各入选项目颁发参展证明,并根据2024年整体办节计划提供多方面的资源支持。

六、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出展览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南路101号

邮编:200020

联系人:鲍静、李睿芝

电话:021-52654017

传真:021-52654026

邮箱:pedep@artsbird.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二十三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