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展(博)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1-10各申报单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拟定于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继续秉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的办节宗旨,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的原则,鼓励视觉艺术领域的国内外艺术家的佳作、新作以展(博)览的形式在上海展出,助力打造“全球艺场·上海时间”,持续推动“上海文化”品牌建设和上海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
为做好参展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各博物馆、美术馆及展(博)览组织机构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第二十二届艺术节参展项目的展(博)览项目的(部分)展期应处于10月至11月上旬,开幕日期在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期间为宜,项目结束日期不限。
2. 申报项目分为艺术展览和艺术博览会两个项目类型,主题及艺术创作形式不限,要求策展理念清晰,参展作品内容健康,同时具备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或创新性。
3. 鼓励具备下述特点的艺术展(博)览项目积极申报本届艺术节,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时代特征、民族文化特色的中外优秀艺术展(博)览; 2)以上海为首展地的中外艺术巡展; 3)有助于打响“上海文化”品牌,体现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及响应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要发展战略的优秀艺术项目;4)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国际与国内合作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艺术项目;5)反应视觉艺术领域研究与发展趋势、有助繁荣艺术市场创新发展的艺术项目等。
四、申报材料
1. 项目策展方案,主办机构与策展机构或个人介绍,展览授权书等。
2. 参展艺术家介绍及参展作品清单(含图片视频)。
3. 项目运营方案,举办场馆信息、展览批文等相关资质证明。
4. 展览主视觉等设计方案,项目宣传方案的中英文文字及图片介绍。
五、填报须知
1. 须根据相关要求填报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印发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为准,申报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于截止申报日期之前报送至指定地点。
2. 申报项目须经艺术节组委会组织的专家评审团评议后择优入选,各申报单位须积极配合评审工作的开展。各入选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具体事务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落实,艺术节将为各入选项目颁发参展证明,并根据2023年整体宣传计划对提供多方位的宣传支持。
六、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出展览部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南路101号
邮编:200020
联系人:鲍静、李睿芝
电话:021-52654017
传真:021-52654026
邮箱:pedep@artsbird.com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