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参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15

各申报单位:

由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坚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宗旨,追求“经典一流、探索创新”理念,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原则,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优秀艺术展(博)览项目在上海展出。为做好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2021年5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各博物馆、美术馆及展(博)览主办机构。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第二十二届艺术节参展项目的展(博)览项目具体开展时间原则上须安排在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期间或前一周内。

2. 申报项目应具备较高的艺术性、原创性、主题性和引领性,注重反映各时期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和文化诉求,有利于推动中外视觉艺术的交流与传播,鼓励和支持国际或国内首展。 

3. 申报项目形式可为中外知名艺术家及团体的个展、群展、特展或艺术博览会,媒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绘画、书法、器物、雕塑、装置、摄影、影像、文献等。

四、填报须知

1. 申报表以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印发的《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为准,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 除提交上述书面申请表外,还应提供项目的中(英)文展览方案、作品图片影像资料、场馆资料、项目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复印件等附件材料,并指定专职联系人负责申报项目的进展沟通。

3. 艺术节中心将根据申报项目的艺术性、原创性和主题性等综合因素,在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报经艺术节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将优秀项目纳为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

4. 被正式列为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参展项目,组委会将发出正式邀请函,按艺术节整体宣传计划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广。

5. 各入选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具体事务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落实。

五、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出展览部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08室

邮编:200041

联系人:鲍 静 

电  话:021-62720355

传  真:021-62720539

邮  箱:jbao@artsbird.com

特此通知。


附件:

《第二十二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展项目申报表》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