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2018-06-04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自1999年至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成功举办了十九届,今年十月将举办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下称“委托方”)是艺术节的常设机构与运营机构。主要负责每年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筹划与运作。为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大势,在新媒体端,特别是在短视频端宣传好艺术节的精彩内容,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招标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短视频拍摄制作执行单位。

参与竞标的执行单位,及获标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受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短视频拍摄的策划与制作。

二、拍摄和制作的内容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新媒体视频策划服务,内容可包含:

艺术家集体问候视频(不少于4条)

艺术家采访视频(不少于10条)

演出幕后花絮视频(不少于10条)

优秀演出混剪视频(不少于10条)

活动现场视频(不少于5条)等。

拍摄内容用于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官方自媒体平台播放并传播,视频时长根据发布平台的特性及内容需要进行剪辑制作,视频内容需为原创且充满创意,适应当下互联网传播的规律并能引起年轻群体的关注。

受托方需派驻一人至艺术节中心驻点协调工作。

三、相关工作进度

1、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短视频拍摄制作工作6月进行,初步安排为:

(1)6月11日,开始征集

(2)6月18日,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6月25日左右组织评标;

(4)6月下旬前完成评标,确定受托方,受托方即刻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完善设计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5)10月中旬开始拍摄制作,11月底递交拍摄素材。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明细表;

(4)报价服务报告(含创作设计稿或效果图);

(5)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三份。

五、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与受托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付清第一期;第二十届艺术节开幕一周内支付第二期;第二十届艺术节闭幕一周内,支付余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竞标进入初选的单位,最终未能入围的,将该单位列为本届艺术节合作供应商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核定的材料、要求进行策划和拍摄制作,如因受托方方面造成的损失及问题,由受托方负责。

3、受托方进行拍摄制作的相关内容须为原创作品;委托方在拍摄制作与使用中,如发生有关诉讼行为,则由受托方应诉与解决。

4、有意参与竞标的设计公司可将投标方案送达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7室)

委托方执行单位: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