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展、博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1-05各申报单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在上海隆重举行。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繁荣社会主义文艺”要求,努力“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落实“上海文创五十条”,鼓励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和优秀艺术项目在上海展出。为了做好艺术节展、博览活动的组织、统筹和宣传等工作,现将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参加第二十届艺术节的展、博览活动的展期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及前后。
(二)申报时请注明具体的展、博览项目名称、国别、展出日期、展览规模、展出地点和申报单位等内容。
(三)请指定专职联系人,填写书面申请表,提供项目文字介绍及图片资料(可供艺术节节目册以及公开发表用)、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复印件等(资料暂缺,请尽快补齐)。
(四)申报表以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印发的《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为准,申报单位在填写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请将所填写的《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申报表》送交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出展览部(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08室,邮编:200041)
三、遴选原则
(一)申报过程中,组委会将根据申报展、博览项目的质量、艺术种类、内容与规模、项目审批等实际状况,确保重点项目。
(二)申报项目将在征求评审专家意见、报经艺术节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列入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展、博览项目。
(三)被正式列为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展、博览项目,组委会将发出正式邀请函,按艺术节整体宣传计划做全方位的宣传和推广。
(四)各入选项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等具体事务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落实。
特此通知并致谢
联 系 人:鲍静 朱丽萍
电 话:021-62720515 62720355
传 真:021-62720539
附件: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演出展览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