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 纪录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

2017-06-16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与上海戏剧学院于2013年起联手打造的“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暨“青年艺术创想周”(以下简称“扶青计划”)是集舞台表演、视觉展映、大师讲堂、创意市集于一体的艺术文化活动。

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下称“委托方”)是“扶青计划”的承办方。目前,“扶青计划”已在积极筹备中,宣传品制作在即。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招标本年度“扶青计划”宣传品的制作单位。   

参与竞标的执行单位,及获标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受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九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的拍摄与制作。

二、拍摄和制作的内容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要求,对第十九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 暨“青年艺术创想周”的各个板块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舞台表演、视觉展映、大师讲堂、创意市集等活动的本体及其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赞助商采访以及各委约艺术家的创作过程)进行较为完整的素材拍摄与记录;工作时间:8月底至11月中旬,密集期为10月19日——11月,11月5日递交成片,成片长度20分钟,涵盖各部分主要内容。

对今年“扶青计划”主要节目的精彩镜头进行串编,运用了相应的后期技术处理和包装效果,选取某些“扶青计划”元素对“扶青计划”进行呈现与包装的海外推广成片,长度为3分钟,递交时间为12月10日。

纪录片拍摄的内容可提供给项目宣传片使用。

三、相关工作进度

1、第十九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拍摄及制作8月进行,初步安排为:

(1)6月20日,开始征集

(2)7月10日,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7月20日左右组织评标;

(4)7月底前完成评标,确定受托方,受托方即刻正式启动此项工作,完善设计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5)11月5日左右,递交艺术节与公司领导审片修改后成片, 11月20日左右递交成片定稿存档。12月5日递交海外推广成片。

四、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明细表;

(3)报价服务报告(含创作设计稿或效果图);

(4)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共三份。

五、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与受托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付清第一期;纪录片完成初稿支付第二期;纪录片经过评审修改确定最终版后支付第三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竞标进入初选的单位,最终未能入围的,委托方将给予适当退稿费,委托方将该单位列为本届“扶青计划”合作供应商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核定的材料、要求进行设计和制作,如因受托方方面造成的损失及问题,由受托方负责。

3、有意参与竞标的设计公司可将投标方案送达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上海静安区康定路211号2305

封面请注明:“扶持青年艺术家计划纪录片制作竞标书”

委托方执行单位:上海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