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参演剧(节)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2-13各申报单位:
由文化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于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在上海举行。
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将继续坚持“艺术的盛会,人民大众的节日”宗旨,追求“经典一流、探索创新”理念,按照“总量控制、注重品质”原则,吸纳“中外名家名团”优秀文化艺术成果。为做好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月2日-- 2018年3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各院团、演艺机构和演出剧场。
三、推荐要求:
1、由著名编、导、演联手打造的新编原创优秀剧(节)目。中外各类具有代表性并经过重新创排后赋予新的艺术生命的经典剧(节)目。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代表世界水准的具有经典和现代相融合特点、鲜明地域风情和蕴涵新意的剧(节)目。
3、国内代表国家水平、民族文化特色的优秀剧(节)目(如获得重要奖项和最新创排的原创音乐、舞蹈、戏剧类作品)。
四、申报资料:
1、表演团体、演出剧目、主创人员、主要演员的文字简介、获奖介绍等宣传资料(中英文);
2、舞台剧照(彩照)、全剧视听光盘等资料;
3、演出概况及观众、专家和媒体的反映;
4、演出队伍的人数及人员组成、舞美条件等具体情况;
5、2018年创排的新剧目,需预报剧本、主创演人员情况简介以及排练和演出计划。
五、填报须知:
1、演出档期须安排在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期间内。
2、填报时需写明具体的演出团体、承办机构名称,剧(节)目内容、演出长度及拟定演出日期、拟选演出场所。
3、在艺术节期间的演出场所由艺术节中心统筹管理,填报单位不要先与拟选演出场所签定正式租场协议。
4、填报以《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参演剧(节)目申报表》为准(加盖公章)。
5、填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0日(如有2019年新创剧目规划信息,望请一并提递交,保持沟通联系)。
六、报送地点: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演展部
地址: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408室
邮编:200041
电话:021—62720515
传真:021--62720539
电子邮箱: pedep@artsbird.com
联系人:阮杰、杜鹃、乔霏斐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