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展架设计制作及维护招标公告

2015-07-27

一、须知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重大国际文化活动,是我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国际艺术节。自1999年至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成功举办了十六届,今年十月将举办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下称“委托方”)是艺术节的常设机构与运营机构。主要负责每年一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的筹划与运作。目前,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已在积极筹备中,各项宣传品制作在即。故此特向全社会公告,招标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宣传展架的设计制作及维护单位。
        参与竞标的执行单位,及获标的执行单位(下称“受托方”)。将受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委托,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宣传展架的设计制作及维护。

二、设计制作及维护的内容

1、展架设计及制作

艺术节展架制作规格为2米高*0.7米宽,加底座,板材,正反加有机玻璃槽盒,可放置40-50项内容单片。展架要求可循环利用,替换体现每届主视觉。

2、物流配送

更新以往展架30个,重新制作30个,共60各配送至全市主要剧场及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同时配送各节目单片以及艺术节市民观演指南等官方宣传品。9——11月份补充配送不少于8次,保证宣传品充足完整。
三、展架制作维护进度

1、第十七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宣传品印刷制作初步安排为:

(1)7月下旬,开始征集

(2)8月中旬,受托方提供方案及价格;

(3)8月20日左右组织评标;

(4)9月上旬开始制作;

(5)9月中旬进行配送;

(6)9月下旬配送完成;

(7)11月下旬艺术节闭幕后展架撤回储存。

四、付款程序与方式
       自委托方与受托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付清第一期;展架制作完成一周内支付第二期;展架撤回后,受托方负责送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后一周内,支付第三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竞标进入初选的单位,最终未能入围的,委托方将给予适当退稿费,并将该单位作为本届艺术节候选单位。

2、受托方应按委托方核定的材料、设计稿要求进行制作,如因受托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延期交货,由受托方负责。

3、自接到标书的10天内,有意参与竞标的设计公司可将上述应标书、价格方案送达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307室)


委托方执行单位: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宣传公关部
2015年7月